转:关于开展市社科名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09:26:18作者:浏览次数:452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实施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培养工程,经研究决定,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开展连云港市社科名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市社科名家,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委党代会精神,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潜心研究,勇于探索,多出精品,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从而推动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评选对象与范围
    市人文社会科学界别的学术团体,市直机关、党校系统、社科院系统、大专院校和市科研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学科分配名额   
    政法类2-3名、经济类2-3名、管理类1-2名、文史类1-2
    四、评选条件与标准
    参评人选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深邃的学术眼光和深厚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是本市所在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并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和影响。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2、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70周岁以内,长期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
    3、有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4、学术成果丰富,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参评人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近五年来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市级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采纳,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3)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近五年来多次到基层单位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做出贡献。
    5)近五年来承担过市级以上的社科基金项目并已结项。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连云港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在连云港市社科网上下载《连云港市社科名家申报表》,如实填写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所在单位集体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7天,无不良反映方可上报。被推荐人填写《连云港市社科名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3、初选名单。市评选工作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推出初选名单。
    4、确定名单。市评选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网上公示7天,如无不良反映,确定名单。
    5、表彰奖励。2013年年底前后,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申报表一式五份及各种证明材料,于20131030日前报市社科联。
      址:市行政中心3楼东侧市社科联
    联系人:周一云         电 话:85825582
附: 社科专家申报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