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见附件,根据教育厅要求,高职高专院校限报5项。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并于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科技处信箱,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科技处,成果登记号栏由科技处根据教育厅反馈情况统一填写。
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相关下载
科技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