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组建了“大学生宪法宣讲团”。24名宣讲团成员经过专业教师的培训后,深入课堂对全校所有2014级本专科学生进行了专题宣讲。
自11月中旬开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在校内知行社骨干成员和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中,精心挑选了24名学生组成“大学生宪法宣讲团”。学院三位法律专业教师就专题宣讲进行了集体备课,统一准备了宣讲内容和多媒体课件。为增强大学生专题宣讲内容的准确性和形式的感染力,学院还成立了由7名专业教师组成的指导团队,对宣讲团成员进行培训,使宣讲成员熟练掌握宣讲内容,深刻领会宣讲精神,精准、生动进行课堂宣讲。从12月1日到12月5日,24名宣讲团成员完成了近30个合班上课学生的宣讲任务,宣讲内容包括“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义;宪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三个方面。
活动开展有力推进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了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当宪法精神植根心底、深入人心,化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时,我们的国家将更有力量,我们的未来将更加美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知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