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校园内部环境和停车秩序管理作出如下要求,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
一、 校内各办公楼、教学楼和各类楼堂馆所的楼道、楼梯旁严禁停放(包括下雨天)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
二、 我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一律凭学校核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进出校门时请主动将车辆通行证放在驾驶室前的位置,并做到慢速行驶。各种车辆要服从学校保安的管理与指挥,对没有本校车辆通行证车辆,原则上停放学校大门外,若有特殊原因的外来车辆经门卫同意后换证方能出入,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内,严禁乱停乱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拍照并在网上公布。
四、 各种摩托车和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学校规定的位置内,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由保安负责扣留登记。师生凭有效证件到门卫领取。
以上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及时通告所属部门、学院的有关人员,全体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告知班级学生,大家共同造就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