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安函【2018】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消安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现就做好校园夏季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要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认真开展夏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确保各项防火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宿管中心负责检查学生宿舍有无私拉乱接,严禁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气设备,离开宿舍或假期间关闭所有电源开关。
2.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全校配电房、线路及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露天堆放的废弃桌椅、建筑材料、枯树枝、生活垃圾等可燃物品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各学院负责检查各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训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安全,加强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假期间关好门窗、水龙头并切断电源,因需使用实验室的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检查校内施工单位的用电、用水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出租房屋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安全;加强食堂的用气、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 .各部门、学院检查所辖区域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防盗设施是否影响安全疏散。
三、工作步骤
夏季防火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5月30日前)各学院、部门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有关人员。
2.全面自查阶段(5月3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要落实巡查、值班等相关防火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检查单位内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防盗设施是否影响安全疏散,电源线路是否超负荷;电线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现象,引导师生员工严格落实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 (决不能进楼入室、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走道内) 。
3.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学院、部门对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自查自改,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保 卫 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