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09:22:37作者:浏览次数:799

各学院: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十二五”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提升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为进一步拓宽学校课程建设与改革平台,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精品课程资源库,迎接国家、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二届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1.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必须是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辐射性和影响力,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借鉴作用的课程,各学院严格把关,不得申报在新一轮专业计划修订中计划调整取消的课程。要求已获批省精品课程必须对原课程进行升级改造,要求校级以上精品课程,鼓励校重点扶持课程和其它课程在对原课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完善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效果和共享能力。

2.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该课程的教学经验,学生评价优秀;并且拥有一支包括专业教师、教育技术骨干在内的结构合理、高水平主讲教师队伍。

3.课程内容应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既要充分考虑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也要妥善处理传统经典和前沿创新的关系。

4.课程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学和学习为课程资源建设的依据,以课程教学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充分开放共享为目标,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附件1)的要求建设和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主要包括教学录像(至少三节)、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教案、试题库系统、答疑系统、师生互动交流平台、素材资源库、仿真实验系统等。

5.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需全部录像上网,拍摄标准应满足《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与建设

1.2014年度,学校计划遴选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建设周期为2年。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科学做好课程的建设规划工作,2016年底之前江苏省重点(特色)专业类所含各专业应至少建成门校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本次申报,各学院要确保省级精品课程必须参与转型升级,同时要根据最低推荐数量重点推荐基础较好的原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扶持课程参与申报,也可在校院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中推荐门有较好基础的课程参与申报。

3.教务处将于5859进行初评,对已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初步筛选;512515组织专家组召开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论证会,对通过初评的课程进行答辩评审;516前对获批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公示,随后发文公布。对获批立项的课程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课程建设期内,学校将分阶段组织验收,对于建设反响良好的课程,授予连云港师专“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相关课程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课程基本资源纸质稿各1份(套),以及以上各项材料的电子稿、课程录像1份(不少于3个教学单元)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68563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

2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3各学院推荐课程数量

4精品资源申报书专科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地址

62013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

7精品资源共享承诺书

8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9我校省校级精品课程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