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04:11:04作者:浏览次数:1013

各学院、各位教师: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4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

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包括通识课、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课、技能课、选修课等各种课程类型,适当向本科课堂教学和职业类课堂教学的改革倾斜。

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体现教学做合一,倡导任务驱动式、项目导向式、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申报要求

1.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立足教学现场,要紧紧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

2.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3.已经承担校级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5.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项目支撑。

三、项目管理

1.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申报者针对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中的课堂教学问题提出改革方案,进行申报;初等教育学院、外语与经管学院、人文与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不超过4个,其他学院不超过3个。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为1-2年,2年未结题的,该课题自然取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提出申请变更,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在省级以上期刊至少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教改论文,并向全校范围开放至少一堂示范课或提供2节课堂录像(实践类课程须开放相当时长的现场教学和实况录像)。

4.项目结题后,学校将发给结题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各教师认真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请各学院于425日之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签字后上交到教务处龙昆林老师。电话:68563

 

时间进程安排:

420:教师向所在学院递交《立项申请书》

421-25日:学院组织院内遴选

425:学院按推荐数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428-30: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并公示

 

附件1

附件2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