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2、须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以上,并无违法、违纪纪录的教职工;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5、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6、申请人所报专业须与自身专业一致或为学校紧缺专业、重点建设专业。
二、报名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2014年5月21日前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222.187.120.13:9000/)。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2014年5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B509),逾期不再受理:
1、《中国矿业大学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生成)1份;
2、连云港师专教师攻读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1),学院、部门签字盖章;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通过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申请。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出版专著以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套。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2014年接受申请的专业详见附件2,其他专业不接受申请;所在专业能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请查看中国矿业大学相关网页(http://yjsb.cumt.edu.cn/Infomation2468.aspx),不是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本次不能申请。
四、培养规定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博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在籍博士生同堂上课,同堂考试。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为6年。
五、缴纳费用
按协议内容需缴纳的各种费用,先由学习人员先行垫付,待获得博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协议后,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并对成绩优良的予以适当奖励,对中途申请调出学校的以及获得学位后未满服务期规定的,不予报销费用,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六、学位授予
符合中国矿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且其答辩之前十年内的科研成果须获得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博士学位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博士学位申请工作为我校与中国矿业大学合作项目,为减轻合作单位的工作强度,请报名期间有疑问的教师尽量与我校人事部门联系。
联系人:王晓光 联系电话:15261310105(66105)
2、我校教师申请材料将报中国矿业大学统一受理,报名人员须注意时间节点,避免影响学校整体进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与在籍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相同,因此报名人员需谨慎考虑,一旦审核通过,不得放弃后续报名工作。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